关于2016届本学期毕业班考试等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31浏览次数:207

关于本学期毕业班考试等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6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五,授予学士学位”。为了确保按时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现对毕业班考试等主要工作提出具体的完成时间,请各系务必按时完成。通知如下:

毕业班考试等主要工作安排时间:

一、第七周星期三至第八周星期三(即4131415181920日),毕业班历年来不及格科目重考。

二、第九周的星期五(即429日)之前,完成本次毕业班历年来不及格科目考试成绩在“教学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并把审核签章后的成绩单交到教务处。

三、第十周的星期三(即54日)之前,上交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各种报表(预计毕业的初审稿),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每一稿都要有学生亲笔签名。

四、第十一周的星期三(即511日)之前,学位英语考试。

五、第十三周的星期一、星期二(即523日、524日)两天,本学期(即第八学期)期末考试。

六、第十三周的星期五(即527日)之前,把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含毕业实习成绩、毕业论文成绩)输入到“教学管理平台”里,并把不及格学生名单和《毕业实习鉴定表》同时交到教务处。

七、第十四周的星期二、星期三(即531日、61日)两天,本学期(即第八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科目重考。

八、第十五周的星期五(即610日)之前,各系向教务处提交毕业、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最后审定稿),同时提交结业、延长学年的学生名单。

九、第十七周的星期一(即620日)之前,教务处向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经教务处审核确定的毕业、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十、第十七周的星期五授予学士学位。

                                      教 务 处 

                                    二○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