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补充公示

发布者:林培琪发布时间:2021-11-02浏览次数:234

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增加发展对象(只限在2019级学生产生)通知要求,根据第64期推选发展对象考核情况,增加胡勇灿等11名同学作为拟发展对象,现对拟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2021年10月31日—2021年11月6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有关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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