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历安排:“第十七周星期五即6月21日授予学士学位”。为了确保按时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现对毕业班考试等主要工作提出具体完成时间,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按时完成。通知如下:
毕业班考试等主要工作安排时间:
一、第八周星期一至第八周星期五(即4月8、9、10、11、12日),毕业班期中补考。
二、第九周的星期五(即4月26日)之前,完成本次毕业班期中补考考试成绩在“教学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并把审核签章后的成绩单交到教务处。
三、第十周的星期四(即5月7日)之前,上交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各种报表(预计毕业的初审稿),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每一稿都要有学生亲笔签名。
四、第十二周的星期一、星期二(即5月13日、5月14日)两天,本学期(即第八学期)期末考试。
五、第十三周的星期一(即5月20日)之前,把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含毕业实习成绩、毕业论文成绩)输入到“教学管理平台”里,并把不及格学生名单和《毕业实习鉴定表》同时交到教务处。
六、第十三周的星期四、星期五(即5月23日、24日)两天,本学期(即第八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科目补考。
七、第十四周的星期三(即5月29日)之前,各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毕业、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最后审定稿),同时提交结业、延长学年的学生名单。
八、第十五周的星期五(即6月6日)之前,教务处向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经教务处审核确定的毕业、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九、第十七周的星期五授予学士学位。
教 务 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