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和《关于做好惠州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级内公示、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和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初步认定结果见附件,现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17点至2024年9月20日 17点止。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到学院,异议人要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请写明异议理由和依据,以便调查核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 丛珊
联系电话: 0752-2529102
联系地点: 旭日楼327办公室
邮 箱: ST_APIWoffice@163.com
数学与统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doc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