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和《关于做好惠州学院2025-2026学年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2025〕42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经组织推荐方式产生,现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
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共11人)
组 长:林少章(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海容(党委副书记)
成 员:
蒲苡禾 丛 珊 林培琪 孙贇贇 李思彦
黄炬委 王宗毅 钟俊豪 陈锦莲(学生)等。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7日止。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到学院,异议人要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请写明异议理由和依据,以便调查核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 丛珊
联系电话: 0752-2529102
联系地点: 旭日楼327办公室
邮 箱: ST_APIWoffice@163.com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