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评选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初审,初评结果见附件,现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9日16点至2023年9月21日16点止。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到学院,异议人要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请写明异议理由和依据,以便调查核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 丛珊
联系电话: 0752-2529102
联系地点: 旭日楼327办公室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