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科竞赛奖、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根据《惠院学生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初审,二级学院评审,初评结果见附件,现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5日
(线上、线下张贴同时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到学院,异议人要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填写明异议理由和依据,以便调查核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 蒲苡禾
联系电话:0752-2529102
联系地点: 旭日楼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