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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院资(2018)2号关于开展2018年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8年09月21日 09时55分45秒浏览次数:86设置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督函〔2018〕48号)要求,落实好校办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全校实验室安全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部门

资产设备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基建处。

二、检查单位及内容

(一)、检查单位:学校所有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以实验室安全防护措施为重点,结合22号“台风”的安全防御工作,查看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是否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查看实验室是否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及门窗是否能防御“台风”,是否配备灭火器消防器材,各实验室是否对以上项目定期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实验室内是否有堆放易燃物、私人物品和吸烟现象,卫生状况是否合格,对实验室自查存在的问题是否有整改措施等实验室常规的安全检查

2、对具有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的单位(生命科学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除常规安全检查(包括水、电及消防等安全措施)外,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1、规章制度:查看化学试剂采购、存储、领用、回收、销毁是否严格依法依规;重点检查所有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各专用场室是否建立相应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

2、危化品库安全:以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为重点,查看是否按规范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装置与设施;查看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贮罐,是否采用合格的防爆灯具和防爆电器设备。

3、危化品储存安全:查看不同品种的化学危险物品是否分类、定量存放;不同灭火性质的化学危险物品是否分室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隔离存放;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是否与易燃易爆物品分室存放;对于随温度、湿度变化而发生化学反应的试剂是否分类避害存储;危化品储存库是否做避雷处理。

4、危化品管理员岗位安全:查看危化品管理员是否熟知岗位安全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是否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的登记制度。为防止发生差错,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送、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

三、检查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8:30分  (分三组进行)

四、要求:

请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好自查工作并与当天配合学校检查组的检查,9月26日上交各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台账》。


附件:1、惠州学院2018年实验室安全检查表.doc

2、惠州学院2018年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检查表.doc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8年9月20日

附件1实验室安全检查登记表.doc附件2 惠州学院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检查表.docx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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